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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

作者:admin来源 :未知 更新时间:2020-08-10 15:56:19

关于2015年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  

华师继教[2015] 15

 

一、学士学位申请时间:10月8日—23日。

二、申请学士学位条件:

毕业时间

毕业时间为2014年12月或2015年6月的学生。

思想政治条件

无处分记录,无作弊记录。

课程条件

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

外语条件

已通过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统考

 

三、申请手续(请申报的同学注意:网上申报系统将于10月23日关闭。如没能在此之前申报,或有错漏,后果自负。)

1.2015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,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自行上网填写申请资料。在华师网站(http://cce.scnu.edu.cn)的“学士学位专栏”中点击“学士学位申报”,输入准考证号登录后,填写自己的基本申报资料并设定密码。在线填写的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、办理学位证书的依据,所以请同学们在网上先阅读各项资料的填写说明,务必真实、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,绝对不能出错。

2. 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资料以外,还需完成以下流程:

①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(要求为180×240像素的蓝底JPG文件),并用此电子相片的底版洗晒大一寸的相片两张,用于办理学士学位证书(送交的纸质相片必须与电子照片一致)。华师会将送交的相片与学位外语统考准考证相片、本科毕业证书相片进行对照,以确保为同一人。

② 在学位申报系统中输入课程成绩。请按照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到的课程成绩输入,非百分制的成绩(含毕业论文)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后输入:

课程成绩

折算为百分制

++或满分

100

+4或优秀

99

+3或良好

89

+2或中等

79

+1或及格

69

免考

免考课程无需输入

 

3、申请学士学位需提交的资料:以下资料请于10月23日前上交学校教务处,逾期未交者不予受理学士学位的申请。

a) 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两份(请勿交复印件);

b) 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两张(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),相片粘贴在申请表的“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”;

c) 本科毕业证书、成绩总表(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打印的成绩总表皆可)和有效身份证等复印件一式一份。

4、华师将在11月陆续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初审,审核后,申报资料将被锁定不能修改。各位同学可在11月中下旬登陆查看初审结果,如有异议,须在11月20日—11月30日期间向相关院系提出,逾期视为放弃申诉权。

5、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咨询学校2233392、2233729。

 

珠海柏泰

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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